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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不能履行能解除吗?

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依法终止。合同包括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法定终止原因,以及当事人在履行期届满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或者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经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终止。接下来将由长沙合同纠纷专业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内容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长沙合同纠纷专业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二)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的,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以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二、合同履行不能解除吗?

合同有效但不能实际履行,可以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解除合同。

当事人不能同意终止合同,继续履行有实际困难的,法院应当认定合同一方或者双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再实现,并责令终止合同。

事实上,合同没有继续履行的基础。违约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二)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的,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以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长沙合同纠纷专业律师,长沙合同纠纷专业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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