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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样的合同形式合法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行为能力可以分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意思表示不真实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当事人自身的原因,例如误解、判断失误等原因而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二是由于自身之外的原因,例如对方的错误陈述、欺诈、胁迫及第三人干涉等原因而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3、不违反法津和社会公共利益

  不违反法律是指不违反法律、行政法无偏见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是指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不得违反公共道德和善良风俗。

  二、合同订立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这种平等是指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即使当事人之间在其他方面具有不平等的关系(如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在订立合同时也必须居于平等的地位。

  2、自愿原则

  合同当事人有订立和不订立合同的自由,有选择合同当事人、合同的形式、合同内容的自由,有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乃至拥有公权力的国家机关都不得非法干涉。

  3、公平原则

  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等过程中,要以公平观念来调整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在房地产活动中应该讲诚实、守信用,保证各方当事人都能得到自己的利益,同时不得通过自己的行为损害第三人和社会的利益。

  5、合法原则

  合同的内容要合法。

  三、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1)电子数据作为电子商务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与书面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不能仅因其不是采用传统书面文件的形式而加以歧视。

  (2)经过电子签名的电子数据,在具备必要的技术保障下,符合传统法律中书面签名与书面原件的要求,起到与"经签署的文书"和"经签署的原件"同等的法律效力。

  (3)在任何法律诉讼中,电子数据具有与其他传统证据形式相同的可接受性,不因为其是电子数据的形式而不被接受或影响其证据力。

  (4)以电子数据为载体的电子合同,不因其采用该载体形式而影响其法律效力、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只要其符合法律的其他一些规定,如不欺诈等,就享有与传统书面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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