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履行地
来源:长沙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网址:http://www.tjbxhejflaw.com/ 时间:2015-11-06 11:11:08
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
借款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
●口头借款合同履行地法院能否管辖?
来信咨询的情况涉及口头借款合同诉讼是否适用履行地法院管辖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而,口头借款合同的效力为我国法律所认可。»全文
●借款合同履行地应为借款人所在地
合同履行地是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依据之一,正确确定合同履行地是确定相关案件管辖的基础。就借款合同案件而言,如何确定其履行地存在一些争议。笔者认为,在双方无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应是借款人所在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