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长沙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 律师文集 > 合同履行>正文
分享到:0
化工行业经济合同审计规定 全文第一条根据《审计署关于健全内部审计的若干规定》,结合化工审计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化工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经济合同进行审计监督,以保障企业依法订立履行经济合同,保障企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第三条凡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购销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供用电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管合同及联营合同、投资合同等均属经济合同审计范围本单位领导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经济合同也属于经济合同审计的范围第四条化工内部审计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进行审计监督第五条经济合同审计的主要内容(一)对合同签订前准备工作的审计1.是否经过有关领导的批准,资金是否落实2.本单位签约人是否取得法人委托书3.对对方的资信情况是否进行了调查(二)对经济合同内容的审计1.订立的经济合同是否遵守了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2.订立的经济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准确,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及违约责任等是否清楚、明确3.订立的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采用何种方式进行解决以及在何地解决是否进行了约定(三)对合同签订后的审计1.是否有专人负责合同的履行2.应当建立经济合同台帐3.经济合同的变更或解除要依法进行,并采用书面形式第六条经济合同的审计程序(一)标的金额较小的一般的购销合同,可采用制发委托书的办法,由业务人员签订后登记台帐,审计人员定期审查经济合同履行情况(二)标的金额过大或对本企业有重大影响的经济合同,如投资、联营、技术引进和转让、对外承包、租赁、基本建设工程等合同,应事先听取审计意见或由内部审计机构参与协商谈判和签订第七条没有经过化工内部审计机构审计的重大经济合同不能正式签约第八条对不按期履行合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违法活动,内部审计机构要进行专项审计第九条各省(市、区)化工厅(局)、总公司、部属单位、地方各化工企业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第十条本规定由审计署驻化学工业部审计局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一年制定的《化学工业部经济合同审计管理办法》废止
扫一扫关注长沙合同纠纷专业律师